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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0

屋署縱容地下商舖僭建

馬頭圍道唐樓倒塌意外震驚全城,同時亦凸顯屋宇署長期無視舊樓僭建問題。位於馬頭圍道鄰區的黃大仙,便有闢作商舖的僭建物屹立十年不倒,更多次易手而未有部門執法,塌樓危機一觸即發。立法會議員與關注團體斥屋宇署清拆準則欠缺透明度,促當局加快處理,及清晰制訂清拆僭建物次序。

大廈僭建或影響樓宇結構,問題近日更引起公眾高度關注。鍾先生指黃大仙環鳳街有一營業多年的地舖,離奇地「攝」於兩幢大廈罅隙間,質疑屬僭建而成,「我喺嗰頭出入成十年,見間舖開過攝影舖、診所,最近仲加埋閣樓添,冧落嚟就死得人多!」

污水長流老鼠為患

無獨有偶,居於土瓜灣落山道的陳先生(化名)亦發現,附近一幢大廈後巷約於十年前已出現懷疑僭建商舖,「個舖喺度起碼十年,一陣做鞋(店)、一陣賣花,轉咗幾次手都仲喺度,咁多年都冇人理。」土瓜灣環達街居民張小姐則說,環達街、環福街一帶有多間僭建地舖,同樣衍生衞生問題,「間舖做五金水電,執咗笠好耐,逢親落雨啲水撇晒入去,然後又再流番啲污水出嚟,仲成日有老鼠捐出捐入,總之冇眼睇。」

就環鳳街兩幢大廈之間出現的兩層高違建物,屋宇署發言人證實已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但對於僭建物存在多年而未有執法一事,發言人則未有回應。至於土瓜灣落山道、環達街及環福街的懷疑僭建物,本報於十二月卅日向屋宇署查詢,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按《建築物條例》規定,未獲批准而於私人土地興建違建物或建築工程,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四十萬元。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不滿屋宇署處理僭建進度緩慢,促改變官僚作風,加緊處理,「冇即時危險就可以繼續存在,係咪變相縱容?呢啲灰色地帶要盡快釐清,唔應該再拖。幾時接投訴、幾時發過命令,都要入電腦記低,唔可以再用冇資源嚟推搪。」

建議制訂清拆次序

香港業主會主席佘慶雲則以「三無」(無了期、無定期、無日期)形容當局處理僭建物態度,令業主無所適從,違建者更有恃無恐,「邊啲拆邊啲唔拆,好似亂嚟咁。以前試過有人將大廈消防通道改做舖頭做生意,街坊同屋宇署投訴但唔受理,最終咪火燭搞出人命!」佘要求當局為僭建物制訂清拆次序,「唔合法嘅嘢冇理由畀佢哋無了期存在,唔即刻拆啫,都要排個期去拆㗎!」

■記者 莫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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