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商場格仔舖的興起,部分格仔舖竟成了老翻化妝品的散貨地。本報巡查旺角、銅鑼灣和沙田多個商場的格仔舖,發現不少老翻品牌面膜、眼影和眼線液出售,不論是產品本身和包裝,都「製作」認真,如不細心察看,消費者未必可辨真假。
店員迴避只稱「冇問題」
「呢啲喺廠拎返嚟。」格仔舖店員聲稱該店的名牌化妝品全屬廠貨,還指產品銷量不俗,每日賣出多盒,要不時補貨。但當記者追問是否真貨時,店員態度迴避,只頻頻表示「冇問題」。本報遂於市面五間格仔舖購買品牌Bobbi Brown、NARS和SHISEIDO的多款化妝品,價錢由五元至九十元不等,並交予品牌公司核清真偽。
其中兩款NARS的六色眼影和眼線液,其品牌代理商Imaginex以同款眼影作比對,發現本報購得的眼影原屬○七年季節限量版,早已斷貨多時,再無生產。「雖然包裝盒真係做得好似,但我哋根本冇出過呢幾隻顏色,亦冇出過眼線液。」其發言人葉小姐確證兩款化妝品皆屬假貨,並指近半年頻頻收到顧客查詢,「一般人好難睇到真假,所以都多咗客去我哋counter(專櫃)問,有啲客仲會講明喺邊度買。」
同樣受冒牌貨大舉抄襲的Bobbi Brown,其培訓經理郭亨華指,過去不時有網上售賣該公司的冒牌貨,但近兩年愈見猖獗,竟在格仔舖出售,「單就價錢,正貨冇可能咁平,而且只有專門店先有得賣。」她將記者買來的胭脂塗在手背試色,發現極難上色,質量與真貨大有出入,胭脂盒的設計更是無中生有,化妝掃亦嚴重甩毛,「掃身兩邊又唔平衡,搽嘅時候好難均勻,最後都係得不償失。」
本報購得的筍價化妝品,外表雖幾可亂真,惟產品內容卻與貨品不符,只要仔細查看仍可發現錯漏百出,明明是眼影卻寫了是唇膏,其中偽冒資生堂的三款面膜,背後貼有簡體中文說明,其中一個假貨竟將品牌SHISEIDO中的英文字「I」寫成阿拉伯數目字「1」。「包裝嘅印刷都好參差,唔會係我哋出嘅產品。」資生堂大昌行化妝品有限公司發言人羅小姐表示,早前亦接獲格仔舖售賣疑似其品牌的冒牌貨,海關已檢控格仔舖。
隨時貪靚不成反惹病
「產品唔需要貴,不過一定喺有信譽嘅公司買!」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經常都會有病人用了不知名的化妝品或護膚品而求醫,但難以證實是否因使用冒牌產品所引致。他提醒,在沒有準確監控下製造的化妝品或護膚製品,可能加多了刺激的成分,令皮膚紅腫、痕癢,而重金屬、鉛或水銀,更可能引致中毒。這些產品又可能減少了保護的成分,例如防曬用品中的防曬成分,起不了保護皮膚的作用。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售賣冒牌貨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過去三年,海關共偵破四十五宗售賣冒牌化妝品的案件,檢獲共五千七百件貨品,總值四十四萬元,案件通常以流動小販、零售店或網上出售,只檢控一宗在格仔舖出售。
格仔舖「租上租」賣假貨誰負責
格仔舖屬「租上租」的經營方式,一旦發現售賣冒牌貨,究竟是格仔租戶違規還是商舖租戶犯法?誰要負上法律責任?
旺角其中一間格仔舖負責人徐先生強調,每次均會查清格仔租戶的貨品有否侵權,「如果真係冒牌貨,便會建議佢哋賣其他貨,若對方唔理會,就唔租畀佢哋。」徐無奈地指出,由於貨種太多,有時也未能查清真偽,難免誤賣冒牌貨,所以會在租約附加條文,列明如貨品涉侵權,會向格仔租戶索償。
只可民事索償格仔租戶
「不過咁樣唔代表可以免去法律責任!」法律界人士江炳滔強調,因為售賣過程由商舖租戶負責,兜售和藏有冒牌貨已可被控侵犯版權。雖然商舖租戶與格仔租戶簽定的租約具法律效力,但只可追討回民事的金錢損失,侵權涉及的刑事責任則沒有補償,「個官罰你坐監,邊個賠畀你?」江提醒,如有證據顯示商舖租戶有盡力調查貨品是否屬冒牌貨,亦可成答辯理由,或可免被起訴。
為杜絕A貨品牌設打假保安
借廠貨、次貨、水貨為名的老翻化妝品,令愛美的女士難分真假,不少品牌公司為杜絕冒牌貨,有公司自設保安部門打假。
化妝品牌Bobbi Brown有專責的保安部門,在亞太各地監察冒牌貨的情況,一發現有假貨出售,便會即時聯絡當地的執法機構掃蕩。該公司公關經理張小姐表示,早前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美容展,竟有不法分子訛稱是其公司的供應商,公然招攬批發商,幸得公司的保安部門發覺,已聯合香港海關進行打擊。
此外,亦有不少品牌公司會以限定購買數量,來防止有人蓄意購貨轉售或走水貨,例如各款產品不可買超過三件,否則須紀錄客人資料,或上報公司予以准許。「化妝品一般都可以用好耐,如果真係自用,根本唔會買咁多。」從事化妝業的前線職員透露。
圖:崔祖佑、文:龔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