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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010

天台無牌燒烤場鬧市炸彈

鬧市天台燒烤場地點勝在「就腳」而變成新蒲點,大部分均屬無牌經營。即使之前曾有無牌天台燒烤場遭法庭判罰,但因罰款過輕而未能起阻嚇作用,不少違規者更有恃無恐,不但「打正招牌」經營,甚至公然在網上宣傳、挑戰法律。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皆狠斥當局未有吸取過去商住樓宇沖天大火的教訓,擔心已變身鬧市炸彈的非法燒烤場隨時再釀巨災。

一幢位於尖沙咀金馬倫道的商住大廈,每晚八時過後,只約有二百平方米的天台便變得燈火通明,六、七個燒烤爐井然有序地擺放其上,燒烤炭與叉等物品更一應俱全。顧客甫抵埗,女侍應便會安排座位及「起爐」,又會從八樓單位的廚房內端出燒烤食品。

記者了解情況時,女侍應邊做邊說:「汽水嘢食全部包埋,每位二百二十蚊,啤酒另計!你介紹朋友嚟仲可以畀埋大廈密碼你,方便出入!」天台鬧哄哄,樓下住客卻難以安枕,阿發(化名)更痛苦地說:「公眾假期最慘,半夜三更仲未燒完,嘈到拆天不特止,仲成日驚住會火燭嗰度慘!」

懶巡查搵藉口

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指上述燒烤場為「新場」,近日大賣廣告,「喺網度有晒介紹,如果要調查、放蛇好容易,食環署話搜證困難,唔係講大話就係冇盡力!」陳與記者分別前往山東街及豉油街兩個非法天台燒烤場視察,後者雖曾被檢控卻仍然營業,更公然在大廈門外擺放「BBQ」招牌,「法庭先至罰八千蚊,但入場費每人收百幾二百蚊,咁好賺點會怕罰?」就現場所見,通往天台的梯間放有「私人場所」紙牌作掩飾。由於上述兩大廈同屬一梯一伙設計,開設愈夜愈旺的天台燒烤場後,火警危機不容小覷。

罰完錢更放肆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對付非法燒烤場食環署理應責無旁貸,「罰完錢仲擺埋招牌兜客,擺明挑戰食環署,希望政府唔好再有人命傷亡先至嚟補救!」至於面對複雜的執法問題,陳則建議食環署聯同其他部門合力取締,否則將令違法情況日趨嚴重。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承認,上述兩燒烤場皆未有領取食物業牌照,過去一年接獲近廿宗違規經營投訴。雖然取證困難,但亦兩度檢控違例者及罰款一萬六千元。法例規定,無牌食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半年。警方發言人則稱,將會留意上述地點無牌賣酒情況,並聯絡食環署跟進無牌燒烤場。

■記者 吳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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