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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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李躍輝釘牌一年

西醫李躍輝被投訴於○四年發出兩份內容失實或有誤導成分的醫生證明書,指一名中風後出現認知障礙的年老女病人精神狀態良好,與事實不符。醫務委員會昨裁定李躍輝專業行為失當,認為他未有盡力履行註冊醫生責任,漠視公眾信任,重判除牌一年。

李躍輝被指於○四年三月十八日及廿四日,先後發出兩份醫生證明書指七十七歲女病人簡志晶(譯音)精神狀態良好。

醫委會指出,李躍輝聲稱撰寫兩份醫生證明時,已為女病人進行測試,卻未能講出詳細內容。李簽發的醫生證明書,亦與多名精神科醫生及專科醫生在○四年一月至三月初的觀察有很大差異。醫委會認為,李躍輝撰寫兩份證明書時,並沒參考其他醫生意見及採取適當的步驟,未有盡力履行責任。

兩項指控皆成立 同期執行

醫委會質疑,李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事件對病人沒有構成傷害的說法,認為女病人的女兒因為李簽發的失實證明書,而且未能為母親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監護,令到該名病人得不到保護。李躍輝漠視了公眾對他的信任,且沒有悔意,故裁定兩項指控均成立,各除牌一年,同期執行。

○三年十二月,七十七歲女病人簡志晶因中風入住聖德肋撒醫院,她的女兒陳婉儀從加拿大回港探望。簡在○四年一、二月出現認知能力受損,專科醫生診斷她患上老年癡呆症。陳欲為母申請社署監護,要求李躍輝撰寫醫生證明書被拒。

及後,簡的兒子想了解母親病況,及為外籍家傭申請續期,要求李躍輝撰寫醫生證明。李躍輝先後在三月十八日及廿四,應簡的兒子及監護委員會要求撰寫醫生證明書。李躍輝早前作供時承認,撰寫證明書時未有參考專科醫生意見,他指簡有老年癡呆症病徵,但不認為簡患老年癡呆症。

李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李躍輝九二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三年開始私人執業,與妻育有兩名子女,曾任沙田區區議員十年,又指李躍輝在事件中沒有收取任何金錢利益。

另外,李躍輝涉嫌於去年沙田區議會大圍補選舞弊案,正保釋候審,一旦罪成,將再遭醫委會紀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