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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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強制工資調查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例授權統計處,定期向企業收集其僱員的工資及工時數據,以便制訂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被選中企業如拒絕合作或提供虛假資料,可被判罰款甚至監禁。

立法會現正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為協助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釐定首個最低工資水平,統計處在去年五月進行了一項自願性的「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向全港約一萬間企業收集僱員的工資、工時、就業和人口特徵資料,但最終有近一千間沒有回覆,影響調查的準確性。

違者罰款五千監半年

政府於是建議改以強制方式收集有關數據,在下周三向立法會提交《普查及統計(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令》,希望可於三月十八日實施。

根據《收入及工時調查令》,獲選中的企業有法律責任向統計處提供所需的僱員資料,否則可被罰款五百元。若妨礙統計員工作或提供虛假資料等,更會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勞工界議員普遍支持建議,工商界議員亦不會反對,因不肯自願提供資料的企業,有可能是工資較低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