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探射燈:醫局追數悲慘家庭陷絕境

醫管局再被揭「有錢有得醫,無錢即出院」,無視人命的醜聞。一對年近七旬內地夫婦來港探望已喪夫的女兒期間,老婦意外傷腳,血流如注送院醫治,因無錢支付三萬多元按金被拒醫;年邁丈夫因擔心妻子病況致中風暈倒街頭。直至其領綜援的女兒簽署擔保書,兩老才得以就醫,至今已欠下近十萬元醫療費。團體批評醫局做法「離譜」「冷血」,令港人在國際社會上蒙羞。

■文:杜寶琪 /圖:馮溢華

「媽媽年紀咁大,醫院竟然要佢流足兩日血……直至我肯做擔保人,醫院至肯幫媽媽做手術;但爸爸就無咁好彩,到依家仲未醒番!」四十一歲單親媽媽張彩嫻泣不成聲地說。

五年前喪夫 逼攞綜援

五年前彩嫻的丈夫病逝,她被迫停止工作,並依靠綜援金過活,獨力照顧當時只有四歲及十三歲的兒子。彩嫻居於內地的父母因此經常從順德來港探望女兒一家,去年底兩老又來港探望女兒及外孫,但不幸事件卻接連發生。

本月三日,張女六十八歲的母親梁惠愛在街上協助一名年老路人搬玻璃枱時,被墜下的玻璃枱斷右腳背腳筋,血流如注,雖然即時被送到廣華醫院救治,由於她並非本港居民,加上無法繳付三萬三千元醫院按金,醫護人員只以繃帶為她草草包紮,並沒有為她止血、縫針及接駁斷筋,便着她出院。

其後六十七歲父親張江獲悉事件,因憂心愛妻病情暈倒街頭,被送到廣華醫院,醫生指他腦出血情況危殆,要入住深切治療部。「當時已經同醫護人員講明自己係靠綜援金過活,無辦法攞咁多錢出嚟,但佢哋唔理,只說:『唔使同我講!如果無按金,醫生都無辦法救人。』由於救父要緊,惟有簽名做擔保人。」彩嫻說。

日前記者前往張女的唐七樓探望其母,發現張女家徒四壁,家中全為「人棄我取」之物。她說:「今次為咗父母條命,欠落醫管局成十萬蚊,依家爸爸每日住院仲要三千三蚊,條數咁大,都唔知點還!」其就讀中五的大兒子日前已輟學搵工做,望能盡快清還醫藥費。

曾為張母義診的李燿基醫生指出,當日為張母檢查傷口時,發現其右腳掌上橫切傷口達八厘米長,最深處直達腳骨,右腳大腳趾的短伸肌及腱齊口切斷,由於診所設備有限,所以即時寫轉介信要求廣華為她做手術,並找社工協助。他又表示,醫護人員應盡力醫治病人……張氏一家家境清貧,當局應恩恤減免他們的醫藥費。「事件係由意外造成,並非有心騙醫,再者本着醫德,就算收唔到錢,都要救人為先,但院方竟然無咁做。」醫學會會董馮宜亮醫生,批評醫院在處理事件欠彈性。

被迫簽擔保 無良離譜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則斥責院方今次做法「冷血」,而強迫單親綜援家庭任擔保人還債,更顯「無良」,事件令香港於國際社會蒙羞。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亦批評醫院做法「離譜」!他表示,醫院延診影響接駁,有機會令傷者日後不能走路,故傷者是可以控告醫管局。

廣華醫院發言人指張母及張父入院時,情況分別為「緊急」及「危急」個案,前者要馬上做手術,而後者也要即時搶救。發言人稱,由於張母拒絕進一步治療,簽署自願離院聲明書後回家,又稱張父的整個治療並無延誤,要家人簽署擔保為恒常行政程序。發言人強調,在緊急情況下,病人會先接受即時治療,容後才補辦手續,張先生當日送抵急症室及後轉往高度護理病室時,家人仍未抵達,根本未來得及繳款或簽署保證書,但醫護人員已為張先生施行一系列醫療檢查、診治程序施救,印證了醫護人員貫徹醫管局既有原則,即「市民不會因經濟原因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發言人堅持實際情況並非如張女士所述。至於醫管局則未有透露有多少張彩嫻的同類個案。

見死不救 港府冷血有前科

港府對困難人士見死不救,其實早有前科,當中以○八年的「梁議文事件」及去年的「王珮事件」,最叫港人反感。

○八年一月,北上求職港人梁議文發現剛滿十歲的兒子鈞宜患上急性白血病,醫護人員為他於台灣覓得合適骨髓,但由於梁議文收入有限,但港府又拒絕施以援手,梁議文無計可施下,計劃把一對年僅三歲孖仔賣掉,以換取三十萬元人民幣手術費,其後幸得東方日報慈善基金協助籌募醫藥費,問題才得以解決。

另去年六月,旺角發生小巴衝上行人路意外,造成兩死八傷慘劇。其中二十五歲傷者王珮被小巴輾爆盆骨,但被送院搶救時,院方竟要她的家人繳付逾兩萬元藥費,才使用特效止血藥為王珮止血。其後,醫管局在輿論壓力下向王家退還藥費及道歉。

醫局為防走數盡出法寶

○六年審計署曾發表報告狠批醫管局追數不力,於五年內縱容二十萬病人走數達三億二千二百多萬元。因此,醫管局於○七年十二月開始,拒絕為拖欠醫療費的非本地居民提供非緊急服務。

去年十一月,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表示,走數的問題已大有改善,○八/○九年度撇帳金額,只有三千三百九十萬,相對○六/○七年度大跌逾五成。

另外,醫管局曾透露,平均每月有十三名病人因舊數未清而被拒絕使用公立醫院的非緊急服務;而醫管局為懲罰拖數者,也於○七年七月開始向拖數逾三個月病人,徵收百分之十的行政費,每月平均處罰個案逾三千五百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