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信奉基督教的江湖猛人洪漢義,因違例駕駛被扣滿分卻未有出庭而被通緝,警員在一次反黑行動中揭發事件並欲拘捕他時,遭他以粗口責罵及推開,他一名下屬亦起哄衝向警員;兩人昨在九龍法院分別承認拒捕及阻差辦公罪,案件押後至下月三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兩人獲准保釋。洪漢義昨在庭外指事件是一場誤會,又稱「多謝關心!」
案中首被告為鍾寬明,五十八歲,足浴店經理,承認阻差辦公,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在土瓜灣譚公道「得勝足浴」內阻撓正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員鍾志明;次被告,洪漢義,六十一歲,為足浴店主要股東,昨承認拒捕,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抗拒同一警員。
案情指,事發時警方進行針對三合會的臥底行動,洪漢義被發現未有依傳票出庭而被通緝,警員遂拘捕他,他卻用粗言穢語責罵警員,表現得不合作,警員要求他到警署,卻遭拒絕及推開警員。期間他情緒激動,並再拒絕返警署及推開想拘捕他的警員;在旁的鍾寬明亦責罵警員,與其他職員起哄後衝向警員,最終兩人被制服。
律師求情指,洪有八次案底,為該足浴店主要股東,負責日常營運和管理員工,上址雖已結業但公司仍有三間分店,並聘請近二百人。他因超速被罰款,但未需即時繳交車牌,其後當局指他遭扣滿分需停牌,發出傳票要他出庭,惟他因搬屋未收到傳票始發生誤會,當時他剛順利由內地過關返港,故對被通緝感驚訝,加上警員曾用粗言穢語罵他,才一時衝動犯案。
感後悔望輕判
洪信奉基督教八年,近三年活躍於教會活動,牧師莫樹堅昨有到庭支持他。他表示深感後悔,明白基督徒不應失控,經營的足浴店亦向長者和經濟有困難人士提供免費針灸治療,希望法庭輕判。
首被告鍾寬明現為足浴店元朗分店經理,有卅五次案底,當時是想幫洪始犯事,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指,就算警員曾用粗口罵被告,被告都不應以牙還牙,考慮兩人深感後悔,決定先取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KCCC 58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