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髮型師疑索K姦同事女友

【本報訊】髮型師寄住於同事家中時,涉嫌趁男同事不在家過夜的晚上,與對方同居女友,亦即十七歲的女同事一同索「K」,之後涉嫌把對方強姦,事後他更向女事主稱:「唔好意思,頭先High大咗!」髮型師否認強姦,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作供時亦對吸毒一事直認不諱。

廿四歲被告郭啟耀,被控在○八年十月十一日,於土瓜灣鶴齡街某單位內強姦當時十七歲的女事主。

事主供稱,她在髮型屋當接待員,她的男友及被告均是同店的髮型師。○八年九月,她與男友搬到案發單位同居,一個月後,被告亦搬入與他們暫住,她與男友佔用睡房,被告則睡客廳。

她指案發日晚上,男友因參加朋友生日派對,沒有在家過夜。而被告約在凌晨時分回來,她則在廳中看影碟,期間並吸食「K仔」,而被告亦有吸食,之後他借用房間休息,事主看完影碟後叫被告返廳睡覺。

「唔入都入咗!」

事主指睡至凌晨三時許,覺得被人壓着身體,張眼望見被告全身赤裸,而她下身衣物亦被脫光。被告坐在她胸前要她口交,又一邊說:「我係大B,唔使驚。」不久後被告移動身體與她性交,她則不斷反抗及大叫「唔好」,被告便說:「唔入都入咗!」然後被告「無喇喇」走開。

事主事後致電男友但無人接聽,她遂致電一名李姓女友告知事件,李叫她離開住所。事主離開時,被告給她二百元,她估計被告是想用來支付租金,又稱稍後會搬走,但事主並沒有收錢便離開到李的家中,稍後李陪她報警。

辯方盤問時,事主承認案發後不足一月便與男友分手。她承認因吸毒被起訴,現需居於院舍。她指是跟當時的男友後開始吸毒,而男友則是透過被告的朋友購得毒品。

辯方又指,被告當晚見到事主未睡着便躺在她身旁,二人並有接吻。事主稱當時受K仔影響,不知道曾否發生過這樣的事,但她與被告性交時,已恢復意識,曾作反抗亦有叫「唔好」。

案件編號:HCCC 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