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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0

台《壹週刊》前記者大鬧地檢署

【本報訊】台灣《壹週刊》前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被控恐嚇勒索鴻海集團負責人郭台銘罪成,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處二人各入獄八個月。臧家宜曾表示會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但昨日卻披麻戴孝,再自行戴上手銬到台北地檢署要求提前入獄,聲言要到監牢內絕食抗議。

臧家宜父親周日晚病逝,她昨日捧着父親的遺照走到台北地檢署要求立即入獄。她指父親臨終前仍記掛着官司,要求她繼續打下去。臧家宜表示,「這是一個被權貴羅織入罪的白銀黑牢,與其閃躲,不如正面迎對,反正已經家破人亡。」不過,法院未發執行命令,執行處官員拒絕處理她提前入獄的要求。

勒索郭台銘判監8月

臧、黃二人被控於○六年八月間,企圖以出書爆料郭台銘涉嫌逃稅,遭美國法院調查等負面消息,恐嚇勒索郭台銘一百萬美元,郭台銘報警求助。台灣高等法院上周裁定維持地院對臧、黃二人控罪成立的原裁決,但刑期則由一年十個月減至八個月。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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