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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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天台燒烤場罰八千

【本報訊】旺角大廈天台遭闢作無牌燒烤場,安全問題惹關注。食環署上月搗破區內一天台燒烤場,場主昨承認無牌經營食肆,罰款八千元。然而,有區議員踢爆同區另一天台燒烤場早前遭查封後,近日重開,食環署竟稱對方決定上訴故「無嘢做到」,批評署方推卸責任,漠視居民安全。

於豉油街經營無牌天台燒烤場男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罰款八千元,法庭並下令充公案中檢獲的燒烤爐及食具等。

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表示,食環署早於今年九月搗破一個位於上海街的天台燒烤場,場主上月十八日被定罪,罰款八千元。

另一場地罰後再開

他兩周前再接獲投訴,指有人於上址繼續經營燒烤場,遂再向食環署反映,豈料署方回覆指因對方決上訴,故現時「無嘢做到」。

陳偉強批評食環署「無能」,質疑署方混淆視聽,「佢上訴,法庭點判係一件事,食環署負責執法,發現有人違法就應該做嘢!」

他又認為近期兩宗檢控個案的判罰過輕,難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