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老人骨折須黃金48小時內救治

本文重點
【本報訊】高齡或患骨質疏鬆的人士若骨折,必須爭取在受傷後四十八小時內動手術,否則痊愈機會大減。謝伯在內地醫院臥床近三周仍未施手術,有醫生表示,傷者不僅痊愈機會甚微,更有可能引起多種併發症,嚴重更會引致泌尿系統發炎、心肺功能受損等。

骨科專科醫生高拔萃表示,高齡人士多患有骨質疏鬆,即使只是輕微跌撞,也會骨折。根據事件中傷者的傷勢估計,應是髖骨近端骨折,當中又分為股骨骨頸骨折和股骨粗隆骨折,前者需要換骹,後者則要鑲鋼片螺絲。

多併發症手尾長

高醫生指出,按國際標準,處理該類病人,必須爭取在意外後四十八小時內動手術,香港醫管局也有該臨床指引。

高醫生續稱,傷者臥床近周都沒有接受手術,雙腿已有可能長出褥瘡。此外,更有可能產生多種併發症,例如因雙腳長時間不能活動,而深層靜脈栓塞,引致腳腫和肌肉萎縮,嚴重更會泌尿系統發炎、肺部發炎、心肺功能受損等。不過,傷者現在才動手術「點都好過唔做」,但將來行動恐已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