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質疑功能組別是只有一小撮人參與的選舉遊戲,選民少則百多人、多則幾萬人,欠缺民意代表性。事實上,以此理論套用於五區地方選舉,五區地方選舉也是以組別投票形式產生立法會議員,不同之處只是功能組別分開二十多個組別,地區選舉分開五個地區組別。
其實,普選不僅是指每一位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公平投選代表自己的立法會議員或行政長官,而且必須建立一個最廣泛包容性的選民資格。換句話說,只要是合資格的選民,就可以投選全香港的議員候選人。
譬如,現時香港島選區的候選人只需要面對香港島的選民,代表的也僅僅是香港島的民意而已;其餘四區選民亦只能投選他們所屬區域的候選人,卻不能跨地區投票。這情況跟醫生只能在醫學界別投票,不能在會計界別投票的情況同出一轍。所以,嚴格地說,三十席的地區選舉議席,其實都是從功能組別一般的「組別選舉」辦法產生出來,而非「直選」而來。
如果地區直選的三十席都是向全部選民開放,即每名選民都可以選足三十位候選議員,這將會考驗政黨或者候選人在全港而非地區的認受性。譬如限於在地區有號召力的候選人面對全港普選時,會否失去地區鐵票優勢?而過往空降某選區、賣明星效應卻缺乏地區樁腳的候選人,能否因為選民基礎擴大而得益?
無論如何,說到功能組別是小圈子選舉而必須取消的話,恐怕其餘三十個地區議席都有取消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