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尋日報道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Paul)即將提出質詢,質問啲立法會同事同秘書處職員,點解可以將啲用公帑外訪累積番嚟嘅飛行哩數據為己有,而毋須好似公務員咁向政府上繳。立法會秘書處睇到有關報道後翻查資料,發現原來佢哋曾經喺○七年前秘書長馮載祥主政時研究過有關問題,不過最後不了了之。
曾研究哩數問題
秘書處中人話,享用過飛行哩數優惠嘅人都知道,用飛行哩數換免費機票有好多限制,飛去邊、幾時飛、到時係咪真係有機位,都要預早幾個月同航空公司夾定。
加上立法會議員同秘書處職員外訪次數唔係好多,而且次次出差都可能係唔同人去,唔可以好似政府呢個「大客」咁,同航空公司傾條件將飛行哩數轉畀其他人用,實際益處其實唔大,因此就冇跟政府嘅做法。
擬交行管會跟進
不過既然依家有議員提出質疑,秘書處都會即刻做嘢,統計吓議員同職員過往累積嘅飛行哩數究竟有幾多,係咪可以用嚟交換免費機票留畀下次外訪用,仲會諗吓參考其他同樣並非經常外訪嘅公營機構做法,再交畀行管會睇吓點樣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