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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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罰千二蚊 我就毀一生」

正值壯年的消防員,感情事業正如日方中,但一次交通意外變成四肢癱瘓的病人,輪椅成為他的親密伴侶。不過不小心駕駛撞倒他的司機,最終僅被判罰款一千二百元。消防員認為肇事司機有疏忽,兩年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賠償,索償金額更一度高達四千萬元,經兩年討價還價雙方昨日終達成和解,但賠償金額保密。消防員昨專程坐輪椅到庭並透過律師在庭上呼籲司機要注意駕駛態度,否則只會誤人一生。

原告駱偉堅(卅四歲),被告分別是肇事司機周盛垣及車主周盛啟(譯音)。意外發生於○四年二月廿二日,駱當時與朋友駕駛着電單車駛經荃錦公路時,首被告駕駛的寶馬越線與他的電單車迎頭相撞,駱整個人被拋離電單車,脊骨嚴重受傷,現已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一度索償四千萬 庭外和解

駱的律師在庭上稱無論駱所獲賠償是多少,他的當事人也無法重過遇事前的生活。他又代表駱在庭上呼籲社會人士要小心駕駛,因車禍後果可能對駕駛者沒有影響,但被撞一方的人生卻會因駕駛者一時疏忽而徹底被摧毀。駱兩年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賠償,索償金額更一度高達四千萬元,雙方昨日終達成庭外和解,但賠償金額保密。

法官亦對駱稱,強者不論其肢體能力,但以其意志為尚,並祝願駱及他的家人以後一切安好。

駱昨用下顎控制着電動輪椅進入法庭,他在庭外稱,對於意外是如何發生已全無記憶,對肇事司機亦沒有印象,只記得他當時駕駛的電單車在轉彎,所以是「避無可避」。他又不禁慨嘆:「你話係咪唔人道,對方司機撞倒人只係罰一千二百元,但我嘅一生就咁就無咗啦。」

駱說他在意外發生前亦有駕車,明白很多車禍都與司機駕駛態度有關,他至今看到的嚴重車禍,如較早前將軍澳發生的巴士翻側車禍,亦會替受傷的乘客感到不值。

駱的律師透露,駱在意外中主要傷及神經組織及泌尿系統,脊骨亦出現骨折,肩膊以下全無感覺,活像一個「活人頭」。他說,駱曾在三間醫院留醫逾三年,車禍令駱失去性能力,大小便又失禁。駱現時全靠他的契媽全天候廿四小時照顧,由於駱肩膊以上仍有感覺,故有時因膀胱結石或是膀胱飽滿,駱面部仍會流露痛楚感覺。

律師又指,駱原是一名消防員,表現良好且與同事關係良好,他當消防員時一直擔任拯救角色,現在卻淪為無力自我照顧的人,對駱而言這個轉變分外難受。

寶馬司機認錯 以後小心揸車

至於肇事寶馬房車司機周盛垣昨接受本報訪問時亦不諱言:「佢係受害人,我尊重佢,亦希望佢攞到多啲賠償!」具多年駕駛經驗的五十多歲商人周盛垣,坦言○四年該次是他遇過最嚴重的交通意外。事發當日他駕駛着寶馬房車行經荃錦公路往荃灣,在一彎位跣胎滑過對面線,雖然他即時扭軚,但說時遲那時快,駱偉堅一行人駕駛的電單車已駛至,駱最終閃避不及,迎頭撞上他的私家車。

對於傷者索償,他稱已交保險公司處理,他坦言:「係我自己唔啱先,扭唔切軚撞倒佢,經過嗰次之後我每次揸車都好小心。」

案件編號:HCPI 14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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