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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09

藥檢期已過難再上訴

本文重點
【本報訊】劉晉良父親兼教練劉志雄堅稱兒子從沒有服食類固醇,有本地體壇人士解釋,國際曾有不少運動員因生病時服用含類固醇藥物而在藥檢「中招」。

不過,香港業餘游泳總會義務秘書王敏超昨明言,劉晉良交出兩個供檢驗的尿液樣本雖只化驗了一個,但由於他們在得知被罰停賽兩個月內不提上訴,因此第二個樣本已不可再成為化驗材料,使再提上訴而成功的機會極渺茫。

泳總稱已盡力

劉晉良個案未見於國際泳協網頁公告,劉志雄昨對上訴仍有一絲盼望,他聲稱香港泳總曾着他低調處理,故當初未有強硬要求泳總化驗劉晉良第二個尿液樣本。王敏超昨解釋,由於等待檢驗第二個樣本結果需要一段冗長時間,隨時較停賽兩個月時間更長,故泳總向劉志雄解釋後,他亦同意不檢驗劉晉良的第二個尿液樣本,並重申泳總已可協助劉晉良都已做了。

有本地體壇人士估計,若事主堅稱沒有服用類固醇增加力量,尿液樣本含類固醇的唯一解釋便是曾服用類固醇藥物治病而不知,但若以此作辯解則須充分證明,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哮喘病人服用的口服噴劑本身便含類固醇,若屬必用藥物,運動員應可申請豁免審查,而一般傷風感冒藥或咳藥水都不含類固醇,加上類固醇藥物必須由醫生處方,故市民誤服機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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