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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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點江山:反對派應學會妥協

特區政府關於二○一二年特首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的諮詢方案即將出台,相信該政改方案在符合人大常委會○七年決定的前提下,肯定增加民主成分,向雙普選邁進一步。較為可能的是推委會人數由八百人增至一千二百人;立法會新增十個議席,五席地區直選,另五席由含直選成分最高的區議會功能組別選出(或許規定委任議員無投票權和被選舉資格)等等。如獲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最快二○二○年普選立法會便有了「循序漸進」的基礎。

問題在於該政改方案出台後,反對派究竟是面對現實,尋求妥協,爭取多贏,抑或一意孤行,企硬到底,一拍兩散?反對派既然玩政治,必須懂得在某些情況下妥協是政治藝術,就是找出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作為接受點,而非一邊倒的「你死我活,我贏你輸」。

歷史的經驗可作參考: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強大的德國企圖扼殺年輕的蘇維埃政權時,列寧考慮到雙方力量對比懸殊,毅然簽訂《布列斯特和約》,向德國割地求和,取得喘息機會,保住蘇聯生機。又比如抗戰之後,在國共兩黨的重慶談判中,毛澤東為了表示共產黨的和平誠意,在《雙十協定》中也就軍隊壓縮數目、根據地地盤、委任官吏人數等向國民黨作出讓步。

上述為妥協是政治藝術的典範,為何反對派非要鐵價不二毫無商量?難道向前一步不比原地踏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