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重組校董會 學生會不滿

【本報訊】八大院校只有中文大學在校董會內沒有學生代表,校方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大學條例的規程,將在校董會加入學生委員。不過,中大學生會不滿校方要求學生委員需在校內就讀至少十二個月,並由校董會委任,更不可參與有關人事、財務等議題,意味學生可能無法參與校長遴選等重大校政。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中大漠視學生意見,有違校長沈祖堯親民、關心學生的作風,要求校方撤回草案。

憂無法參與校長遴選

中大學生會會長鍾耀華昨聯同多名立法會議員召開記者會,鍾耀華指在六月時知悉有關修訂,除不滿學生會會長不是當然委員、需由校方委任外,亦擔心若由一年級生出任學生會會長,他便不符合需在校內就讀至少十二個月的要求;他又指沈祖堯的任期將在二○一五年屆滿,擔心今次修訂令學生無法參與校長遴選;校方又訂明四間舊書院各有一名校董代表,但五間新書院卻只有一名校董。學生會曾向校方表達意見,但未獲正面回應。

立法會議員、中大校董范國威指出,他曾經在校董會會議中提出學生的不滿,但校董會主席鄭海泉及沈祖堯均指事前已經與校內持份者有聯繫,若果要再修訂草案內容,需時要一年以上。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直言,中大今次做法實為學界的倒退,他指沈祖堯一向予人關心學生的形象,今次卻有很大反差,希望校方聽取師生的意見,取消上述對學生及書院不公平的內容。

中大發言人表示,重組大學校董會的修訂規程經過充分考慮、深入討論及廣泛諮詢,是多方努力的成果,既符合程序,亦是大學尊重不同持份者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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