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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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醫生指被告案發無精神病

【本報訊】已婚聾啞教會執事葉啟明去年中秋迎月夜涉嫌謀殺女教友案,昨日由控方傳召專家證人作供,精神科女醫生何美儀指被告案發前兩天依然玩互聯網遊戲,兼且「瞓得好、食得好」,認為他案發時沒有精神病影響引致殺人,控辯雙方舉證完畢,今日結案陳詞。

何美儀作供時反駁辯方說法,她不同意被告(四十七歲)案發時患上「有憂鬱情緒的適應性異常」精神病。何指出曾與被告會面,獲知對方於○七年尾至○八年六月與女死者吳桂芳(三十九歲)曾三次性交,惟死者向被告發出涉及二人關係的手機短訊不多,故此,被告生活一直正常。

「瞓得好 食得好」

她又指即使案發前兩天,被告與死者有爭拗而感到憤怒及壓力,惟他亦迅即冷靜,當晚及翌日除了有玩互聯網遊戲、看報紙及照顧孩子外,又「瞓得好、食得好」,故不認為他案發時有精神病。反而被告案發後食欲不振,廿四小時內只曾一次進膳、失眠及三次企圖跳海自殺,故認為被告該段時期才有精神病。

案件編號:HCCC 14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