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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賭廳疑向疊碼仔發出「格殺令」案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傳召大旗嶺村村公所前村長黃柏仁作供,他披露案發前曾教授五名被告白眉派武術,他指稱事發時在村公所搜出的涉案三叉兵器,則是用作練武之用;他又指案發前,五名被告曾參與該區天后誕的舞獅活動。
指搜獲兵器作練武用途
五名被告均不出庭自辯,惟傳召辯方證人作供。曾任區議員的黃柏仁供稱,九五至○三年曾任大旗嶺村村長,他指村公所乃公眾地方,沒有上鎖,故村民可自由出入將雜物放該處,他又指部分被告乃該村原居民。黃稱曾於村公所舉辦白眉派武術班,五名被告均是他學生,他指警方事發時於村公所搜出的三叉乃國術兵器,原用作練武用途,「係師傅留低」。黃又指涉案鋸齒刀是村民用來除樹除草,惟他承認練武時不會用牛肉刀、伸縮警棍、電槍及頭套等。
另一辯方證人馮家明(譯音)則供稱與五名被告相識多年,馮指去年五月十五日的案發日乃他結婚日子,事前曾向五名被告派喜帖,並預料他們當天會出席婚宴,惟結果五人當日被捕。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鄧嘉民、黃智敏、楊俊傑以及陳浩良,五人否認串謀嚴重傷人及串謀謀殺等罪。控辯雙方昨日舉證完畢,下周一開始做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1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