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施政烏龍百出,笑話多多,市民早就見怪不怪,不過咁,搞到引起訴訟,連官司都輸埋,咁就唔止係笑話咁簡單嘞。
話說當局一三年推出雙倍印花稅(DSD)等辣招遏抑樓市炒風,有業主因有實際需要而換樓,先購入一個單位,然後按規定喺六個月內放售手頭上兩個舊單位,並向稅局申請退回二十七萬三千元額外稅款,點知當局話有關申請係「二換一」,唔符合法例規定嘅「一換一」要求,拒絕退還稅款。當事人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政府敗訴,下令稅局退還額外稅款兼付訟費,你話係咪唔衰攞嚟衰吖。
法官係咁講嘅,參考過相關條文及其他法例,稅局堅持只可一換一嘅說法根本講唔通,如果一換一只係為行政方便,更加欠缺說服力。至於稅局引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喺立法會列舉退稅例子時說明需要「在出售其原有而唯一的本港住宅物業之前購入另一個住宅物業」,作為抗辯理由,法官就指出,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曾經喺網誌表明「只要他們打算只擁有一個住宅物業,無論是首次置業或者換樓,都毋須繳付雙倍印花稅」,證明稅局嘅推論未必可靠,甚至係搞錯立法原意添。
你話嘞,港產官僚幾咁兒戲吖。如果小業主息事寧人,冇據理力爭,咪白白蒙受損失?今次當事人話就話最終取回公道,但為咗打呢場官司,都唔知浪費咗幾多時間同精力。港府無能,唔可以造福市民都算嘞,仲為市民添煩添亂,唔怪得民望跌到阿媽都唔認得喇。
見微知著,從呢件事就知官僚無心無肺。係人都知,推出辣招係為咗遏抑炒風,可惜當局有殺錯冇放過,結果未打擊炒家,反而先影響用家。最離譜嘅係,官僚隨口噏當秘笈,一人講一套,自相矛盾,令人無所適從。港府渾渾噩噩,洋相盡出,又點可能唔「推出一項、跪低一項」吖。
話時話,高官講樓市唔對嘴形,都唔係第一次咯。早前針對應唔應該「減辣」嘅問題,特首梁振英同曾俊華發表南轅北轍嘅言論,唔止差啲引起市場震盪,仲引起政府內部不和嘅揣測添。事實證明,港產官僚冇嘢叻,最叻就係添煩添亂。
講開又講,辣招唔經唔覺實施咗將近三年,隨着美國進入加息周期,本港樓市轉勢,而且跌勢有加快嘅迹象,有人要求檢討相關措施,港府有冇認真研究呢?施政最緊要靈活變通,因時制宜,如果死牛一便頸,墨守成規,隨時重蹈當年遍地負資產嘅覆轍都似。總而言之,小心駛得萬年船,樓市唔止關乎經濟民生,更關乎千家萬戶切身利益,萬一出現震盪,官僚出醜事小,社會受害事大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