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泰裔外祖母半夜身體不適外出求醫,獨留四歲外孫女在家中睡覺,女童醒來爬出露台由一樓跌在地舖的帆布簷篷上大難不死,外祖母早前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昨日到東區法院接受判刑。法庭接納被告一直照顧孫女無微不至,今次因一時疏忽犯案,且她已按社署建議改善家居安全,將女被告有條件地釋放,只須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
被告為四十七歲的按摩師李歡華,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接納女童一向健康活潑,被告替為口奔馳的大女兒照顧孫女兩年來,從起居飲食至入學,都無微不至,加上事發後她已改善家居安全,故下令將她有條件釋放,只須她簽保守行為,承諾以後不再疏忽照顧兒童。
案件編號:ESCC 336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