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荔枝角收押所在中秋節前夕發生電子密碼鎖儲物櫃失竊案,其後一名提出酷刑聲請的孟加拉男子被捕,他涉嫌「瞄到」兩女探監者的儲物櫃密碼字條,然後偷去其財物,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被判監一年。裁判官指懲教署應以職員核實取回財物的探監者身份,亦應避免密碼字條被他人看到。
卅歲男被告ABU BAKKR SHIDDIK,無業,承認在今年十月二日,於荔枝角收押所登記探訪室內,偷去廖鳳燕的啡色手袋、銀包、手機和六千五百元,以及偷去黃寶珊的銀包、手機和三百元。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因受迫害申請留港,在港已兩年四個月,每月靠二千元國際援助金過活及照顧家鄉的妻兒,因一時貪心犯案,涉案六千五百元已寄回家鄉盼輕判。裁判官指被告一周前才探監,現反成囚犯,斥有預謀,考慮他認罪及無案底,判兩罪同期執行。
懲教署指電子儲物櫃吐出字條時,密碼一面是向下的,櫃上亦有告示提醒使用者要小心保存,事發後已增加張貼告示,該署會研究監獄使用新器材如儲物櫃等,以提升服務。
案件編號:KCCC 528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