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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09

陳振聰曾華山官司延判

【本報訊】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不滿陳振聰陣營在龔如心遺產案中,指他曾向陳提供盤問華懋證人梁錦濠的資料,要求陳披露真正提供資料人士的身份,但陳堅持要保護資料來源而拒絕交人,事件對簿公堂。兩人昨透過代表律師高院陳詞後,法官押後宣判。

原告曾華山的律師庭上指,被告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在爭產案審訊期間,用一份文件質疑梁錦濠的信用,並錯誤地指該份文件是由原告提供,令人誤以為原告是出賣他人的「二五仔」,令其聲譽受損,又指被告陣營即使不小心出錯亦難辭其咎,故被告應披露真正提供資料人士的身份,使原告可維護自己權益。

被告律師則回應指,提供資料的人士基於身份可保密,才向他們提供資料,資料來源應受保護,故反對披露對方身份。

案件編號:HCMP 11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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