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有黑社會背景的中年光頭漢,於今年二月十五日飲醉酒後,登上的士大鬧油尖區,不但在車內拳打司機,更乘司機逃走時逕自駛走的士在鬧市逆線行車,之後又大鬧酒吧打傷侍應,並攔腰撞向另一的士及毆打該司機,之後終被警方制服。
報稱貨車司機的四十二歲被告吳偉文,昨於區院被裁定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未獲授權取用運輸工具、襲擊、刑事毀壞、企圖傷人、傷人、危險駕駛及無提供酒精呼氣樣本等共九罪罪成,法官指他當時受酒精影響下犯案,行為危害他人安全,故判他入獄二十五個月及停牌一年。
案件編號:DCCC 37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