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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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機燃油費高達328元

【本報訊】民航處昨批准三間航空公司增加或延長徵收燃油附加費,長途航班每程收費最高為三百二十八元,短途則為七十一元,加幅約百分之三。民航處亦決定將燃油附加費審批期由原來每兩個月一次,縮短至一個月一次,令收費水平更緊貼國際油價。

截至昨日為止,民航處收到四間航空公司申請增加或延長徵收燃油附加費,其中國泰及新加坡航空獲批長途航班每程收費由現時的三百一十八元增至三百二十八元,短途由現時六十九元增至七十一元,加幅分別為百分之三點一及百分之兩點九;尼泊爾航空則可繼續收取每程二百三十九元附加費,全日空的申請仍在審批中。新收費有效期由下月一日至卅一日為止,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