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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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回港證過期東涌診所拒睇症

繼「見錢救眼」事件後,東涌普通科門診又爆出拒為證件過期的本港兒童診症個案。十歲女童因咳嗽預約門診,應診時出示的回港證過期,醫護人員以證件無效而要求繳付非本港居民費用,女童母親幾經解釋無果,診所職員更報警處理。法律界指證件過期是「失效」,但領取證件者必須為香港居民,應酌情先睇症。九龍西聯網發言人承認該次錯失,證實「過期證件」持有人亦是本港居民,除向當事人致歉外,亦已提醒前線職員注意與病人的溝通技巧。

談及女兒阿儀當日遭診所職員惡待經過時,徐太至今仍餘怒未消。徐太指阿儀因咳嗽預約往東涌普通科門診,應診時當值護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卻以阿儀的回港證過期而要求收取非本港居民收費。

醫護話唔得職員報警

徐太說:「我有晒單程證、回港證,我自己又有身份證,但係佢話問過醫生,醫生都話唔得!」徐太與職員多番爭論無法解決,決定轉向私家醫生求醫時,職員已報警,兩母女最後由警員記錄身份證資料後離去。

不滿因回港證過期而被政府診所拒諸門外的徐太說,儘管醫院管理局日前已派員致電道歉,但她堅拒接受,並已將事件投訴到申訴專員公署,要求徹查事件。

「回港證都係港人合法嘅證明文件,冇理由前線職員咁都唔知!」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醫院診所應以為病人治病為先,是次證件事件再次凸顯醫管局對前線職員欠缺培訓,直接影響病人權益。

九龍西聯網知衰道歉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回港證有效日期屆滿視作「非有效證件」,但因領取該證件者必須為香港居民,認為醫護人員應酌情處理,先治療求診者,容許當事人於合理時間內使用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九龍西醫院聯網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部發言人證實,當日病人曾出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即單程證)及回港證,由於該回港證有效日期已於今年二月七日屆滿,職員誤以為不能用作身份證明,遂要求以非本港居民收費。惟經再三向有關部門查詢,證實有關文件可證明病人的本港居民身份,承認事件乃診所職員誤會所致,除向當事人致歉外,亦已提醒前線職員注意與病人的溝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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