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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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煲煙兩消防斷正

港府大力推行室內全面禁煙,卻有公職人員公然違例摑政府一巴。觀塘消防局最少兩名消防人員,多番在該局室內禁煙範圍身穿制服抽煙,先後被市民及本報記者透過窗戶目擊「斷正」。衞生署控煙辦公室表明,消防局範圍所有室內地方屬禁煙區,會盡快跟進調查,消防處亦指會調查個案。

穿制服面向窗戶

有市民報稱近日多次目睹有消防人員公然在觀塘消防局室內吸煙,記者日前在附近守候,短短兩個多小時,已目擊最少兩名消防人員最少抽了三支煙。

記者於早上近十一時看到有消防人員在露天操場收拾裝備,返回室內休息,約十一時十分,一名穿制服的人員在窗邊放下一個罐,隱約可見他在室內點煙及抽煙,將煙灰棄置罐內,又以窗門及牆壁作掩護。其後另一身穿淡藍色背心人員加入,公然面向窗戶抽煙,二人逗留約五、六分鐘後離開。中午十二時五十五分,疑似之前穿背心的人員,改穿了制服再點煙「抖一抖」。

消防處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明,會調查今次事件,若有足夠資料,會轉介控煙辦跟進。控煙辦指並無收到涉及觀塘消防局人員違例吸煙之投訴,但會盡快調查跟進,若收投訴會突擊巡查,如發現室內工作間有違例吸煙,會不經警告即時票控。控煙辦於前年及今年,分別收到兩宗及一宗涉及消防局違例吸煙的投訴,突擊巡查時並無發現,但有通知部門跟進。

按《吸煙(公眾衞生)條例》規定,任何工作地方室內範圍,都屬指定禁煙區,因此消防局內所有室內工作地方均被列為法定禁煙區,違例者可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處方會突擊巡查

消防處承認,轄下室內工作場地已全面禁煙,人員均知悉有關法例,而室外區域則有指定吸煙範圍,人員在休息時段可在指定室外吸煙區吸煙,但執勤期間則不可吸煙,該處今後會突擊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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