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上車甩手 阿伯頭撞門
施女士早前到瑪嘉烈醫院探病,發現一輛經改裝輕型貨車正接載長者,司機從輪椅抱起一名阿伯時失手,誤將阿伯頭部撞向車輛尾門,「阿伯個頭撞埋去嗰陣,我聽到『嘭』一聲,個司機理都唔理阿伯有冇事,跟手摺埋部輪椅上車就開車。」施指司機「似搬貨多過抱病人」,完全不似曾接受照顧傷殘人士的訓練,懷疑該車屬非法經營。
除瑪嘉烈醫院,記者亦在明愛醫院發現疑似「冒牌」復康巴士。有關車輛以輕型貨車改裝,車頭及車尾擋風玻璃均貼有傷殘人士標籤,車身並標示為復康車。不過,司機使用升降台將長者送上車期間,卻未如一般復康巴士會亮起燈號或響號示意。
記者按車身所載電話號碼聯絡有關公司,佯稱需租車接載使用輪椅的長者往來瑪嘉烈醫院與荔枝角,接聽職員即時報價,「單程九十(元),一個家屬跟車加十蚊,兩個收二十(元),總共一百一十蚊,落車一次過畀現金。」期間並指車內有相應設施如安全帶等,最多可載兩部輪椅。
「非法改裝嘅復康巴,無論喺設施安全同埋人手訓練,都保障唔到乘客!」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主席李遠大承認,早已獲悉市面有不少同類非法改裝車,問題癥結在於政府長期漠視復康巴士供求不足情況,要求當局增撥資源,增加合法復康巴士數目。
議員斥失職 促加強執法
立法會福利界議員張國柱對警方疏於檢控非法復康巴士深表詫異,「其實有心要捉,去醫院都實睇到!過去都唔覺佢哋(警方)有呢類檢控!」張呼籲部門加強巡邏及執法,長遠需增加復康巴士數目。
運輸署發言人證實上述車輛以私家車登記,但並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並將轉介警方跟進。發言人補充,凡接載傷殘人士的私家巴士及小巴的登記及營運,均須獲該署批准,而乘客座位超過十六個的車輛更須申請客運營業證。至於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私家車則須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截至七月底,全港共有五百九十五輛已登記,並主要用以接載傷殘人士的車輛。警方發言人稱,長沙灣警署今年未有接獲同類個案,違例者可被判罰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但就過去三年有關非法復康巴士的檢控數字,則未能提供。
營運未批准出事無得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不排除市面上此類非法復康巴士均經改裝。由於有關改裝多未經專業工程師安裝及測試,除安全成疑外,即使用家於不知情情況下租用,但因司機或未向保險公司申報,甚至未經運輸署批准營運,一旦遇上意外乘客難以索償,情況猶如「搵命博」。
■記者 王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