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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不良財務公司透過多間「艇仔」(中介)公司貸款,卻巧立名目向借貸人「屈錢」,又收取超過法例規定的借貸利率上限,榨乾誤墮騙局市民,惟警方掃蕩束手無策。有立法會議員狠批警方打擊手軟,促加強執法趕絕「大耳窿」。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愈來愈多市民誤墮不良財務公司圈套,尚未成功貸款,已被敲詐騙去數百至數千元不等手續費、介紹費,卻有冤無路訴,明顯是警方打擊「唔夠力」。他指這些變相「大耳窿」,常明目張膽在街上張貼廣告「吸客」,警方只靠接線報才掃蕩,根本坐以待斃。他認為警方應多主動「放蛇」執法,並向市民加強教育,如要借錢應急,應選擇有聲譽的貸款機構,免墮貸款陷阱。
要證明兩公司屬聯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透過中介財務公司借錢,只要證明中介與財務公司屬聯營或掛鈎,就算簽署了文件,亦毋須負擔不合理收費。受害市民應該報警,讓警方調查兩間公司的關係,若同屬一個東主、同一集團或聘用同一批職員,則有理由相信兩間公司為謀取更高利率,以不同公司巧立名目獲取利益,有走法律罅之嫌。
陸偉雄又稱,警方可依據法律處理有關公司,市民也可以反口不承認支付高昂費用。相反,若中介與財務屬兩間獨立公司,市民則需履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