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額外印花稅變相懲罰用家

【本報訊】港府宣布新一輪打擊炒樓活動措施,聲言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只針對炒風,而不會妨礙正常置業活動,但有業主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均批評,新措施勢將「殺錯良民」,其中額外印花稅將由買賣雙方協商支付,用家隨時要幫炒家繳付炒樓稅,變相一併懲罰真正用家,而且新措施未能解決三大漏洞,包括炒家利用公司名義交易避稅、短炒商舖毋須付額外印花稅、內地資金水源充足不怕收緊按揭,炒風最終恐仍難以止息。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批評新措施有欠思量,額外印花稅措施一定會誤傷真正用家,「買樓結婚之後離婚逼住賣樓咁點?有重病要大筆醫藥費焗住賣樓咁又點?最高會罰一成半樓價,對小業主真係好傷!」

倡改徵短炒利得稅

佘慶雲認為,一刀切全面徵收額外印花稅對被迫割價求售物業的人士不公,因為他們沒有在物業交易中獲利,也沒有參與炒賣卻仍然被罰,相反真正炒家卻可透過要求用家支付額外印花稅及利用公司名義交易避稅,促港府撤回額外印花稅措施,改為開徵「短炒利得稅」,循瓜分短期物業買賣收益打擊炒風。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亦批評,額外印花稅及收緊物業按揭成數等新措施只能解一時之急,而且措施仍有三大漏洞有待解決,一是外來資金,特別是內地資金水源充足,按揭收緊與否根本不受影響;二是部分額外印花稅只適用於住宅物業,未能杜絕商舖炒賣,遏止整體炒風;三是炒家可利用空殼公司名義交易物業避稅,若不解決,措施成效恐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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