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龍華酒店位於上禾輋村,七十年前原是一間面海的特色度假酒店及農場。它佔地遼闊,遠至今日的沙田新城市廣場,當年也屬於「龍華」的範圍。隨着政府的城市發展,「龍華」幾十年來經過徵收及出售土地,範圍大量收縮。
東主鍾太表示,地政總署原批出一幅土地予「龍華」代客泊車,但土地面積僅容許泊得一架車,而當局又要求「龍華」必須在該土地上興建一個泊車亭。故此,泊車亭建成後,土地上是一架車都不能泊。由於此土地以外範圍是一塊荒地,「龍華」以往一直使用該地作為暫時使用的停車場,而且多次向政府磋商租用此地,但當局以「土地另有用途」為由,拒絕出租。
畫雙黃線禁泊車趕客
豈料,地政總署最近竟容許運輸署設置六個咪錶泊車位,根本不是「另有用途」。不僅如此,運輸署更在泊車亭兩旁馬路畫上雙黃線,禁止所有車輛在路旁停車。遊客沒法落車,代客泊車又無法運作,把「龍華」逼向死胡同!
此外,通往「龍華」的行人天橋既無蓋也無照明,階級高度也不合格。「遊客晴天曬,雨天淋濕,夜晚又摸黑,行過嚟好辛苦,但運輸署竟以『使用人口不足』否決天橋加蓋及照明工程。」鍾太說曾主動表示願意承擔部分費用,但政府部門之間多年來你推我讓,無法成事。
收集污水標本做手腳
另一方面,「龍華」花了二百萬元安裝處理污水系統,但官員每次收集污水標本時,卻在山渠與主渠的交匯處,把村民的污水與酒店經處理污水混在一起,就變成「不合格」。
而每當雨季來臨,大量雨水及泥土由山上流下,堵塞排污渠出口,當局都會要求龍華負責通渠,就算不是屬於龍華管理的渠,都要由龍華承擔費用。官員甚至說,「呢度龍華最大,梗係由龍華負責!」鍾太對此忿忿不平,但又無可奈何。鍾太氣憤說:「其實早有發展商以高價收購『龍華』,但我唔肯賣,係要保存依個香港人集體回憶,依家政府部門咁搞我哋,我索性執咗佢,就唔使傷腦筋啦!」
運輸署證實,暫沒有計劃加建上蓋或重建天橋,路政署已計劃在該天橋附近增設街燈及於天橋上加裝螢光管,預期在本年九月至十月展開增設工程,以提升橋面照明狀況。此外,署方亦會落實於一○年研究在天橋上安裝升降機。至於環保署近日派員了解污水渠淤塞情況,承諾日後搜集污水樣本時,會以污水渠範圍作為標準。
專案組記者劉韋瑋、李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