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09

溶解之王一個月內禁離港

有「名牌溶解王」之稱的法國籍街頭藝術家Zevs,在中環遮打大廈Giorgio Armani(GA)旗艦店外牆髹上法國名牌Chanel(香奈兒)商標,他為此遭刑事起訴之餘,還要為GA宣稱的六百七十多萬元外牆維修費而惆悵。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Zevs是否要付出巨額賠償仍未有結論,但他就先要付出一個月的出入境自由,被飭令留港至下月十四日,他原定下周一返回巴黎參與Agnes b.的電影工作,亦要就此打住。

卅一歲的Zevs(原名SCHWARZ Christophe Aghirre),於本周三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名;至於案情中指,由於被告在牆上髹上的商標不能清除,GA方面要將整幅外牆換掉,涉及工程費六百七十多萬元,被告對此表明不能認同,法庭因此編定在昨日就此部分作特別聆訊,之後再作判刑。

同意押後下月中再提堂

案件昨再開庭時,GA方面派員旁聽,而主審裁判官亦透露,他收到遮打大廈大業主置地來信,提出該公司或在本案中存有利益;惟裁判官表明不會處理該信,更指如置地有任何問題,應與控方聯絡。裁判官指,維修費屬民事索償範疇,GA與被告是否達成共識,都不影響刑事判決,因此,若控方同意刪去案情中有關維修費的段落,法庭便能即時根據被告已同意的案情判刑,減省進行特別聆訊的時間。

但控方重申,本案備受公眾關注,希望先諮詢律政司意見始決定,亦要與GA方面商討,故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四日再提堂,以決定是否須就有爭議的部分作特別聆訊。裁判官同意控方申請,但提醒控方:「此事應由控方決定,而非GA或置地。」

提供清潔方法未獲回應

代表Zevs的律師指不反對押後,但指被告希望在保釋期間返回法國,因被告原定下周一離港赴巴黎參與Agnes b.的電影拍攝工作,賺取一萬五千歐元(約港幣十五萬元)酬勞,他願交出二萬元保釋金,並承諾會返港應訊。惟法庭最後拒絕其申請,要他廿四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Zevs的律師又指,其實被告願意親自替GA清理該幅外牆,並已聯絡一家曾參與法國凡爾賽宮等名勝保養的丹麥公司,提供有效的清理方法,花費僅約二萬港元。事隔兩日,Zevs昨再到庭時面上只有苦笑,他坦言非常擔心巨額維修費,雖然他已向GA提供清潔方法,但對方一直未有回應。

案件編號:ESCC 329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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