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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稱為「36F肥妹仔」的廿三歲援交女子,涉在網上刊登賣淫廣告,遭喬裝顧客的警員放蛇拘捕。被告經審訊後昨於九龍城法院裁定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成,裁判官裁判指,縱使被告與客人在網上已議好價,但客人見面後總會衡量當中有沒有偏差,故裁定被告事發時確有主動唆使客人作性行為。被告現准保釋至本月三十日,以待法庭索閱其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被告衛緻韻(廿三歲)昨聞悉裁決後,哭得淚流滿面。裁判官裁決時,引述她曾自辯指,與客人先在msn傾談妥當條件後始相約見面,而網上又有她身高、三圍體重等資料,故兩人見面後不會再談條件。惟裁判官認為,客人初次見面時,會衡量被告的條件有沒有偏差,加上初次光顧,必定會確認服務範圍和費用,所以認為被告的說法不可信。
被告又指討論區曾着援交少女不要在公眾地方議價,但裁判官指被告既然明目張膽在網上列明服務的收費,雙方外出時傾談價錢也不足為奇,故不相信被告的說法,裁定她當時確有主動邀約客人作出性行為,因而裁定她罪成。
800元兩小時任做
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後已不再做援交工作,現從事指甲美容及在酒吧任侍應;辯方指本案與一般的唆使案不同,是被告沒有滋擾巿民;又指被告中五畢業後,因與家人發生爭執故搬出外居住,因經濟出現問題才愚蠢犯案,辯方並呈交被告和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求情信,被告指自己出賣身體換取金錢感到後悔。
案情指,警方從網上發現被告的賣淫廣告,當中自稱「36F 28-29 36」、重一百四十五磅、身高一六三至五厘米,更形容自己是36F肥妹仔,屬CUTIE(可愛)斯文類,收費為七百元一小時一次性服務、八百元兩小時無限次性服務。警員相約被告在去年九月廿五日,於九龍城聖德肋撒醫院的星巴克見面將她拘捕。
案件編號:KCCC 111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