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套料疑未依足程序

【本報訊】會計師涉嫌行賄中介人以獲協助申請馬會會籍案,辯方質疑廉署錄取被告口供時程序失當,昨繼續盤問廉署總調查主任,他承認在未抵廉署總部的十分鐘車程內,已開始詳細盤問案中卅六萬元懷疑賄款的來龍去脈。

會計師申請馬會會籍

辯方指調查主任「咁心急」,在未給予「被羈留人事通知書」下便要被告「招認」兼「套料」,認為此舉未能保障被告的權利;惟他反駁「如果我有此意圖,就會問耐啲!」

卅九歲被告伍大成,被控○六年十月向香港賽馬會遴選會員提供卅六萬元利益,作為推薦被告成為會員的報酬。廉署總調查主任莊家樂昨日繼續作供,他承認由灣仔將被告截停後載返中環廉署總部的十分鐘車程內,曾問及被告付卅六萬元予誰人及有何目的;被告回應指是一名姓龍的賣馬人向他索取,作為馬會入會費、馬房費及暗示作為見遴選會員洪承禧之費用。

辯方質疑被告當時雖被警誡,但他在未閱及「被羈留人事通知書」下,回應莊逾卅條問題,辯方認為這些問題,已被視為被告之招認,但莊當時卻未有理會被告的權利。

莊對此否認,更直言「佢係無收到被羈留人士通知書,但我哋有警誡,疑犯的自願性是最重要!」

案件編號:DCCC 106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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