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成智本人承認在○七年參選區議會時,清楚記得自己已非註冊社工,因而在候選人簡介中自稱為「培訓顧問」,到○八年參選立法會時才「睇漏眼」和「『形』住自己仲係社工」。但本報昨日再接獲署名「註冊社工」的投訴電郵,指黃最少自○七年起,在其兄長黃成榮擔任義務董事會主席的復和綜合服務中心任職顧問,而該中心網頁一直指稱黃為「資深的社會工作者」,令人質疑他是否真的到○八年才忽然失憶,還是一直都在沒有註冊下執業,要求社工註冊局徹查。
本報昨日先後致電復和綜合服務中心及黃成智查詢上述指控,但雙方到截稿前都未有回覆。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冒認社工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無牌執業更最高可判監一年。
不相信「大頭蝦」出錯
三名新界東選民李家良、王文傑及胡慧珊,昨午一同到北角廉署總部舉報黃成智。李家良指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曾多次去信黃提醒他續期註冊,黃在區選時亦沒有報錯職業,加上黃本人有簽名核實被指虛報職業的文件,令他們難以相信黃純粹是因一時「大頭蝦」才出錯,要求廉署嚴正調查,還選民一個公道。
廉署發言人表示,不會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強調如接獲舉報並有足夠資料,會依法展開調查。根據有關法例,在明知情況下於選舉文件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判監六個月和喪失當選資格。
民主黨死撐無心之失
此外,民主黨高層昨午緊急開會討論事件,會後該黨以黨主席何俊仁的名義發表書面聲明,對事件引起大眾關注表示遺憾和歉意,並承認黃成智不應在沒有註冊下自稱社工,黃已就因而引起的法律責任,正式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但聲明重申鑑於黃成智的背景、專業經驗和資格,有關註冊只是一個簡單的登記手續,該黨相信事件只涉及無心之失,而非個人誠信問題。
此外,社會福利署署長余志穩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社工註冊規定的原意,他指當年希望將社工專業化,故要求社工需有相關學歷並進行註冊登記,沒有登記的人「唔可以叫自己做社工,或社會工作者」。當被問到若有人「唔記得或漏咗註冊」有何呼籲時,余說,得知有已退休社工認為社工是一種榮譽,故持續更新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