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專案組報道】被稱為「亞洲國際都會」的香港,街頭巷尾卻充斥大堆巨型垃圾,儼如城市「毒瘡」,惟食環署及其他部門互相推搪,懶理本港市容。本報發現有被焚毀的電單車被棄置泊車位半年無人理,大廈後巷又堆滿雜物,容易引起火警。立法會議員批評,食環署辦事不力,任何推諉理由只是掩飾其失當行為。
去年十月,深水埗廣利道十一輛電單車被焚毀,大堆殘骸棄於路邊近半年無人清理。在附近居住的黃先生表示,他曾多次向食環署及警方投訴,但沒有部門清理。當區區議員官世亮指,燒車後兩個月已向食環署投訴,但該署指需先聯絡警方。直至今年二月,殘骸積聚的雨水孳生蚊蟲,居民再向署方投訴,直至上月中,警方才聯絡車主清理殘骸。
部門互推搪 議員怒轟
此外,街頭巷尾堆積雜物的情況也十分普遍,署方卻以「有物主的物件非垃圾」為由,沒有清理。在西環北街後巷堆積被棄置的手推車及儲物櫃。在天后艇街,也堆滿裝修廢料。
對於政府部門互相推搪的做法,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感到十分不滿。王指,食環署應張貼通告,限定物主在指定時間內清走物件,若有人不依,署方便可處理。王稱,此事反映署方辦事不力,有失職之嫌。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各有關部門可根據其職權範圍處理棄置廢物,但該署只會在雜物妨礙清掃街道時,才採取行動。署方會在物品上張貼告示,限定物主四小時內把物件移走,否則會檢走或扣留有關物品。警方發言人指出,完成調查電單車縱火案後,會將涉案車輛作為證物或交還車主,若無法聯絡車主,涉案電單車將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