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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報道】證監會就凱基證券對客戶銷售雷曼迷債作出譴責,而凱基證券在不承認任何責任下,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將以原價向客戶全數回購未到期的雷曼迷你債券。凱基證券曾向五名客戶銷售迷債,當中沒有專業投資者,涉及的總額估計約一百六十萬港元。證監會對凱基的決定表示讚許。這是繼新鴻基金融後,本港第二間金融機構決定向客戶回購迷債。
銷售手法被證監譴責
證監會完成對凱基證券有關銷售雷曼迷債的調查,並作出譴責。證監會表示,關注到凱基證券在審核和評估雷曼迷債的性質和風險時,所落實的措施是否足夠、向銷售人員提供的培訓及指引是否能確保他們,理解產品性質風險、及凱基證券有否給予客戶投資意見及將有關建議備存紀錄。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表示,回購協議令客戶得到補償,凱基證券亦保證有關問題日後不會重演,他讚許凱基證券自願回購決定。
凱基證券於○七年十一月至○八年五月,為雷曼迷債系列34、35及36的分銷商。凱基證券亞洲營運總裁鄺民彬表示,為了讓客戶盡快解決問題,加上同業新鴻基金融的先例,公司遂配合監管機構的做法自願回購債券。他又稱,凱基已進行內部檢討。
雷曼苦主大聯盟發言人陳光譽表示,這是意料之內的喜事,此事證明雷曼產品的不良銷售是一個普遍性、系統性的問題,證券行是直接受證監會調查,所以進度較快,而且證監會的罰則較有阻嚇性,迫使證券行很快答應百分百回購。他續指,有關銀行推銷迷債的調查進度卻被金管局拖慢,目前只有百分之二投訴轉交證監會調查,他批評金管局調查怠慢間接令銀行態度強硬。
新鴻基金融今年一月與證監會達成協議,自願向合共三百一十名合資格客戶,原價全數回購客戶未到期的雷曼迷債,涉款約八千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