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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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愉追客孖展待判

雄愉證券去年入稟高院,向投資者Chang Kar Hung及其妻Chan Kin Ping興訟追討分別約134萬元及約78萬元的孖展戶口欠款,根據雄愉證券所述,Chang每月的成交量高達一億元。雄愉昨在高院申請簡易勝訴判決,Chang及其妻卻指雄愉沒有履行口頭協議,給予他們年度退款回贈,並爭議欠款金額。高院聆案官押後判決。

雄愉否認具口頭協議

Chang表示,雄愉除了須向二人退還每月的回贈金額外,雙方亦曾口頭協議,雄愉還會每年度退還二人一年內總成交金額0.03%款項。

雄愉否認此口頭協議,指Chang口說無憑。Chang自○五年開設孖展戶口以來,其月結單上從未有出現「每年退款回贈」一欄,而雄愉多年來亦未有接獲Chang就沒有年度退款的投訴。Chang每月的成交量高達一億元,雄愉因此認為Chang沒可能未有核對月結單的內容。

客拗未獲回贈反申索

Chang反指,除了雄愉一位董事的誓章外,雄愉就沒有其他有力證據支持他們之間沒有口頭協議。對於雄愉指Chang從未就欠缺年度退款而投訴的指控,Chang指他月結單上只得一個交易金額的總數,而沒有各交易的詳細資料,令他不能計算每年退款回贈額。

Chang及其妻子所申索的年度退款回贈,比雄愉向二人追討的孖展欠款還要多,因此,二人在案中向雄愉反申索300多萬元。

對於雄愉申請的簡易勝訴判決中的欠款金額,Chang表示不同意當中三項細節。聆案官指示雙方就計算金額詳情遞交報告,案件押後判決。

原訴人:雄愉證券

答辯人:Chang Kar Hung、Chan Kin Ping

案件編號:HCA1118、254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