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銅鑼灣富豪香港酒店物業的富豪酒店(00078)全資附屬公司(下稱酒店一方),○七年興訟高院,與酒店毗鄰的怡和街68號商廈新業主(下稱答辯人),就連接兩廈的通道權、車位等問題互相控告。酒店一方控告答辯人擅自改建地庫及1樓,違反兩廈之間的通道權協議;答辯人則指對方堵塞怡和街68號車道出口部分位置。不過,法官昨同時駁回兩方的申索。
酒店與前稱百利保廣場的怡和街68號原同屬世城系物業,兩廈的地下、1樓、3樓及4樓可互通。○二年十月持有怡和街68號的公司股權易手。
富豪控鄰廈違協議
○七年提出訴訟的富豪酒店全資附屬公司Cityability Ltd.指,九二年與怡和街68號原業主Athlone Ltd.訂立通道權協議,但○七年至○八年間,答辯人Treasure Spot Investments Ltd.把連接兩廈的1樓通道改建,拆除怡和街68號1樓所有間隔,連同地下及2樓租予傢俬公司GOD,阻礙酒店住客出入;又縮減該廈地庫停車位,改成商舖,及拆走迴旋路,酒店一方指此舉影響出入酒店的駕駛者,要求對方還原改動及賠償。
酒店一方堅持,怡和街68號的改動會影響酒店一方的通道權,及牽涉正確使用及享用酒店物業,指答辯人違反通道權協議。
不過,法官認為答辯人的改動並沒有影響享用酒店物業,進出酒店的客人只是穿過1樓的商舖,沒有構成重大不便,現時1樓通道亦告還原。
法官又認為酒店一方不能根據上述協議要求答辯人還原地庫車位,至於迴旋路問題,法官亦表示不構成干擾,判酒店一方的申索敗訴。
官拒批還原車道出口
而答辯人亦提出反申索,投訴車道出口部分位置遭酒店一方堵塞,反成為駛入酒店的通道,法官指該安排由九四年開始,答辯人一方並沒有投訴,這亦為改善禮頓道一帶交通,十多年均沒有對怡和街68號構成不便,結果亦駁回答辯人要求酒店一方還原通道的反申索。
原訴人:Cityability Ltd.
答辯人:Treasure Spot Investments Ltd.
案件編號:HCA160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