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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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惜已晚 巡查舊樓猶做騷

港府最擅長賊過興兵,土瓜灣馬頭圍道發生慘痛塌樓死人事故後,當局宣布派出四十個專責小組,到全港各區視察約四千幢逾五十年樓齡的樓宇,確定樓宇的結構是否安全。驗樓行動昨日展開,預期月底完成,屋宇署發言人強調,專責小組成員「均是具有專業資格及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深信一定能夠判斷樓宇結構情況是否有危險,而且絕對不會因為要遷就時間而馬虎地完成視察工作。」

然而,當局愈是信誓旦旦,市民愈是心驚膽戰。須知道,港府做事向來以拖拖拉拉、效率低下著稱,這次突然風風火火,明顯一反常態。正如有業內人士質疑,要在一個月內驗完四千幢舊樓,平均每個專責小組每天要驗樓三至四幢,會不會是走馬觀花呢?

更何況,囿於法例所限,專責小組只能視察外牆及大堂等公用地方,雖然可從外牆裂痕、樓宇是否傾斜或潛在下墜物等判斷結構問題,但因無法進入單位內察看,難以了解有否改變內部間隔或僭建。因此,當局聲稱專責小組一定能判斷樓宇結構是否有危險,令人難以置信。

就以今次塌樓事故為例,儘管具體原因有待調查,但有不少人認為可能是室內裝修改變間隔,增加了樓宇負荷,從而影響了樓宇結構,單從外部觀察,是不可能看出問題的。事實上,屋宇署上月視察過此樓後雖曾發出修葺令,卻認為沒有即時危險,不料不久就倒塌。還有,○八年西環一座約四十年樓齡的大廈因附近地盤工程而發生傾斜,差一點倒塌,原來居民早就投訴牆身有裂痕,而署方同樣回覆「無即時危險」。事實在在證明,屋宇署傳統的驗樓方式可能存在很大漏洞,罔顧市民生命安全,所謂具「專業資格」、「經驗豐富」,乃是自欺欺人。

其實,驗樓固然必要,而驗出問題後及時採取措施,該拆的拆,該維修的維修,這才是最重要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若樓宇沒有即時危險但需要維修,會即時向業主發出修葺令,如業主有困難,可向當局求助,或申請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獲取資助。當局姑妄言之,市民姑妄聽之,而從過去的經驗來看,當局施政最大的弊病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拖拖拉拉,以致問題日益惡化。

無奈的是,儘管悲劇不斷發生,當局卻麻木不仁,遲遲沒有吸取血的教訓。我們還可以看到,本港公立醫院醫療事故不斷,無奇不有,每次當局都煞有介事地成立專責小組,發表調查報告,提出若干改善建議,但醫療事故依然接二連三;十多年前本港發生嘉利大廈大火事故,當局亦裝模作樣檢查樓宇消防設施,清拆僭建物,然而前年嘉禾大廈大火發生後,依然發現消防設施不合格、垃圾塞門等問題。

由此可以看出,港府施政是典型的災難管理模式,平時不監不管,優哉游哉,等到出大事故才出來做騷,而一旦事過境遷,就將所有的承諾拋諸腦後,如此循環反覆,直至下一次災難爆發。這一次,當局故技重施,保證決不讓塌樓事故重演,是真是假,有待時間來檢驗。

不過,有工程專家到塌樓現場勘察後,發現同列樓宇接口出現大裂縫,隨時有骨牌塌樓的風險,呼籲當局封閉全列樓宇及疏散所有的居民。屋宇署雖然擴大封閉範圍,但死撐樓宇結構仍然安全,裂縫是「自然現象」。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若工程專家不幸而言中,這個責任當局負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