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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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全面體:假女友回鄉發生關係惹爭拗

本文重點
我哋喺過年前介紹過,內地有男生喺網上搵啲囡囡扮女友返鄉下過年,一來有個伴,二來免得鄉下啲親戚逼婚,據講過年期間撮合咗唔少對假情人上路。但最近四川有單新聞,就係有人假戲真做,同個假女友發生關係,最後仲惡人先告狀添。

齊齊飲醉

呢單新聞喺網上已經引起廣泛嘅討論,有人幫個男生講說話,但大部分人都係幫個女仔,誰是誰非,先交代番個古仔,話說李君30歲,因專心工作,所以一直搵唔到女友,怕家鄉父老逼婚,於是喺網上搵到王姓女子,答允假扮女友,陪同回鄉。

而王女亦怕中途出現問題,於是先寫好協議書,列出每日日薪三百,如果每日拉手和擁抱超過十次,就要加收一百等條款,但協議書上冇寫明發生關係又點計數,可能王女覺得李某可靠,不會亂嚟,所以冇特別寫上,於是兩人簽署後就返李某老家,起初幾日都冇問題,男女各自回房休息,怎料第四日去李某舅舅屋企,兩人同時飲醉,舅舅安排兩人同房,嗰晚兩人就發生咗關係。

涉嫌賣淫

事後王女當然蝕底咗,但唔錯都錯咗,最後只要求男方畀多一千元小費,換轉普通人,一定畀多一千就了事,但呢個李某唔知挑起條乜嘢筋,反而指摘王女,話咁做等同性交易,有嫖妓賣淫嘅可能。王女當然唔會就咁放過男方,於是喺網上呼冤,有網民指摘王女攞嚟賤,只怪佢當日貪心,於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有更多嘅網民,就指摘李某不對,佔了便宜仲要惡人先告狀,仲話當日王女應先告佢強姦,再慢慢要求同李某談賠償,咁就唔會畀男方佔咗先機。

有網友就話協議書講明雙方關係只係暫時情人,做任何情侶嘅行為都要額外收費,雖然性交沒有列出,但如果出現咗,就應按合約精神而作出賠償,不應因為冇寫就可以唔負責。講到法律就要打官司,到時雙方都要破財,捐失就唔止呢個數添。

撰文: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