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無權拘捕行政程序遣「犯」

【本報訊】香港「石棺」藏屍謀殺案,四名疑犯早前潛逃台灣。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具體交接方式一直未有確定。台灣刑事局昨發函移民署,建議廢止四人的赴台簽證,確認廢止後,將四人帶走並陸續遣送出境。台灣律師稱,此案將開以行政手段強制遣返疑犯先例。

移民署:注銷四人赴台簽證

雖然兩岸簽有司法互助協議,但香港特別行政區有獨立司法權,台灣警方過往不會主動偵辦在香港的案件。對於這宗藏屍案,因犯案地點在香港,故台警無權直接進行拘捕。台灣律師李學鏞表示,雖然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但若透過行政法或行政程序亦可達到相同效果。政治大學外交系副教授黃奎博稱,依照國際私法與引渡原則的相關案例,台方可選擇將疑犯遣返大陸或香港。

台灣移民署稱,將依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以曾姓男子等四人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廢止四人停留許可,注銷赴台簽證,強制遣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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