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兒童視力問題漸趨幼齡化,有機構早前為逾4,000名學前兒童進行視力檢查,發現當中有16.1%年齡介乎2歲至6歲的小童眼睛出現散光、近視、屈光參差等視力問題,但九成學童的父母都沒發現其子女視力異常,或因此錯過治療及矯正的黃金時期。
香港兒童視力篩查及教育中心為4,832名從未接受視力檢查的2至6歲學童進行視力檢測,發現有16.1%學童有散光、近視、屈光參差、斜視或遠視等問題,他們須佩戴眼鏡。而近視學童當中,有52.4%人有中度近視問題,即近視達200至500度;2.8%人有多於一種視力問題。
政府的「學前兒童視力普查」受查門檻為4歲,只能初步找出視力異常的兒童。中心聯合創辦人蕭卓嘉表示,今次檢測的學童中,有34.2%人年齡僅為2至3歲,低於政府的普查門檻。而被發現有視力問題的學童中,亦僅有一成人有佩戴眼鏡,其餘九成學童的家長均未有發現子女有視力問題。
註冊視光師陳家豪指,治療及跟進視力問題一般以佩戴眼鏡為主,1至2歲的兒童已可戴眼鏡,如驗出散光逾200度、遠視逾300至400度、近視逾200至300度,屈光參差遠視或散光相差200度、近視相差300度,則需要戴眼鏡矯正視力。但他強調,治療未必可令視力恢復至正常水平,僅可令情況穩定下來,不再惡化。
他續稱,愈早發現兒童視力問題,獲改善機會愈大,最理想的治療期應為2歲或之前,如6歲才開始介入已較遲,而視光師如要為幼兒驗眼,須接受額外培訓,目前,全港僅有約50名視光師有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