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1月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示威者的事件,中槍男學生周柏均及另一名男學生事後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等3罪。案件昨天在區院提訊,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提訊,以等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而案件暫定於12月6日開審,預計審訊10天,而11月3日會先進行審前覆核。
兩名被告依次為周柏均(21歲)及胡子鍵(20歲),他們均報稱是學生。兩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辯方昨天表示,稍後將會就「公眾利益豁免」的法律原則陳詞,指有關爭議會影響到勝訴的機會。而在案件押後期間,兩名被告可繼續保釋外出。另外,控方透露,本案將會有37名證人,包括22名警務人員、14名市民及一名專家。案件編號:DCCC 4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