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尹兆堅及黃碧雲,於去年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涉嫌干擾事務委員會選舉,兩人被控藐視立法會罪,該案昨天在東區法院提訊。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終審法院就另一宗有關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的案件、即梁國雄搶文件案作裁決後,再讓辯方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提訊。尹因泛民初選案要繼續還押,黃則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兩名被告分別是尹兆堅(51歲)和黃碧雲(62歲)。第一項藐視罪指,黃於2020年10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內,連同許智峯,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第二項控罪指,尹、黃兩人於2020年10月16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據了解,黃於去年10月15日的發展事務委員會選主席時「搶咪」表達不滿,令會議程序變慢,最後更離場表示不滿,而16日舉行的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同樣在選主席,黃懷疑多取一張屬於其他委員會的選票,並將票交給尹,尹便將這張及原本屬於自己的選票一同放進票箱,二人涉嫌干預選舉,拖慢會議進程約5分鐘。案件編號:ESCC 757,7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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