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改革規則 否極泰來

立法會作為香港管治3大板塊的結構之一,經過了9年的紛亂,終於在上月底通過修訂《議事規則》而由亂入治。用哲學的「否定之否定」定律來分析,正道經過被瘋狂地推倒後,終於否極泰來。可是,香港社會發展和市民血汗卻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已不可挽回了。

新的《議事規則》的產生,還是要多謝某些始作俑者。沒有拉布「三丑」的帶頭拉布作惡,沒有梁家騮一人拉倒引入境外註冊醫生條例,沒有涂謹申拉布半年「反送中」,沒有「拉布皇帝」郭榮鏗內會拉布令整個立法會癱瘓,沒有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批准數以千計無厘頭修訂議案而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沒有整個所謂泛民陣營的大中小政黨組織反民主、反中國、反政府、反人民的9年長篇劇反中亂港醜惡表演,試問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會有今天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嗎?但最後表決仍有兩個建制派議員找藉口做可恥的逃兵,不是很發人深省嗎?歷史會永遠記住立法會投票這一刻。

歷史性的《議事規則》修訂進一步加強了立法會議事的制度化、法律化,扭轉了長期以來只以君子之禮的自律約束,卻無防範和制裁小人奸人搗亂破壞的嚴格紀律手段。堵塞了這個漏洞後,有利於立法會和整個香港的長治久安。修訂後的《議事規則》主要有7個方面改革:一、紅牌罰「停賽」制度;二、「停賽」與扣薪掛鈎,起碼要罰「停賽」一周,並且有累進制;三、設立議案辯論時間有設限的制度;四、議員的發言時間相應也設限;五、主席有權對行為表現極不檢點的議員宣布停止其出席會議;六、內會及委員會現屆正副主席的職權可延至下任正副主席選任為止;七、議員提交呈請書預告期由會議日期前一天改為「前三整天」。

毫無疑問,改革後的《議事規則》使議會民主更加制度化法律化,因此是民主的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