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香洲區一間幼兒園職工早前被指不滿薪酬偏低,居然向一眾師生的餐飲中投放老鼠藥報復,以致一名5歲幼童不治而亡,另外數名中毒者則被救下;兇手近日遭珠海市中級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死緩,並需向受害幼童家屬賠償42萬元人民幣損失。很顯然,對於一條鮮活的小生命而言,區區這點賠償實在沒有多少意義,而這種為了一己之私惡毒報復無辜之舉,亦可謂十分變態及令人髮指。
更可怕的是,這類行為還不少,譬如同屬珠海香洲區的粵淇食品有限公司,早前亦曾爆出員工投毒事件,部分食品並已流出市面,一時間搞得人心惶惶;經調查,投毒者又是因為工資待遇等問題爭執不下,以此洩憤報復。再如河南焦作某幼兒園,一名女老師因與同事有嫌隙,竟然狠心向對方學生的食物中投放亞硝酸鈉,結果導致20多人中毒,當中一名5歲幼童死亡;該老師還遭揭發,此前曾經因為生活瑣事向自己的丈夫投過毒,叫人不寒而慄。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誰跟誰產生矛盾糾紛,公了也好,私了也罷,都只能在雙方之間解決,豈可連累無辜?偏偏社會上就是有這樣的人,動輒將自身的某些怨氣或所謂不公遭遇發洩到別人身上,以致有些人純粹為了就職、升遷等自私自利目的,肆意投毒、縱火、刀斬、車撞他人,堪稱不擇手段,像北京有女子考公務員已取得第二名佳績,但為「保險起見」,竟找人向考第一名考生的飲用水中投放毒品;陝西某地煙草專賣局局長調職,上面空降一人前來主持工作,竟遭另一名副局長在茶水中投毒,從而上演了一齣官官相殺醜劇,自私中透着冷血。
由是觀之,各類禍及無辜的洩私憤、逞私欲、報私仇做法很是盛行,行兇者來自社會各個層面,叫人防不勝防,此舉亦將一些維繫社會正常運作的基本規則、價值體系無情打破,危害極大,勢令民眾人人自危,不知哪天厄運就會落到自己頭上。而這樣的社會顯然極不正常,至少與當局追求的和諧社會存在落差,甚至可說陷入一種病態,情況很糟糕,必須想辦法及早醫治,譬如一些行兇之人為何總滿身戾氣,視人命如草芥,不論老幼婦孺皆下得了手?這些戾氣又該如何化解?
一些因工作、薪金待遇或上下級、同事之間引發的種種矛盾衝突,現實中有否建立有效的調解機制,確保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將問題消滅於萌芽狀態?作為強勢的資方市場是否真的存在刻薄、壓榨員工行為,當局在保障弱勢的勞方權益上還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或許只有努力讓社會趨於公平正義,才能最大限度減少戾氣與爭拗,避免出現更多人性扭曲、道德淪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