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男警員被指於休班期間在時鐘酒店內強姦一名20歲女子,警方經調查後,批准其中一名警員保釋候查,另一名警員則於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被控強姦的警員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表示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檢控,獲裁判官批准。據了解,律政司認為女事主的證供前後矛盾及不可信,故申請撤控。
22歲被告蘇駿軒在控罪書上報稱警務人員,據知已離職。他原被控於2020年11月16日,在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大廈維多利亞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被告案發後3天首度提堂,當時被告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並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他昨天獲撤控後,當庭釋放。
據悉,X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朋友,她再透過該名朋友認識被告。案發當日,被告與另一名警員與X先到酒吧消遣,後來他們3人再到涉案酒店性交。據X指稱,案發時她有嗌痛及叫停,惟被告未有理會,性交屬於自願與非自願之間。惟被告則指稱,X當時是清醒及同意性交。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X當時確是清醒的。案件編號:KCCC 29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