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目擊案中袋子漂浮400米

【本報訊】游泳及健身教練被指將一個載有6個汽油彈和鑽頭等物品的袋拋入城門河一案,昨天在沙田法院續審。女警駱凱欣(譯音)供稱,當晚她用強力電筒照着懷疑是被告拋落河的袋,視線一直沒有離開它,直至它漂到一座橋的橋底,後來有水警到場,她指出袋子所在的方向,水警搜索後折返,稱袋內有數支汽油彈。

被告另涉襲警

23歲被告林頒法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員陳嘉銘,以及攜有6個汽油彈。

駱供稱,案發時警員陳嘉銘向她表示被告將袋拋棄落河,二人遂分別用強力電筒和普通電筒照着那個袋。駱指當時河面平靜,河水流動得很慢,袋漂向大圍方向,附近沒有其他物品。未幾袋子漂到400米外的橋底,她亦再看不到袋子。後來有水警到場,她指出袋子位置,數分鐘後水警折返,稱袋內有數支汽油彈。

在辯方盤問下,駱稱袋子在電筒照射下有反光,但她在庭上看涉案袋子時,同意袋的外層沒有反光物料。辯方指水警當晚沒有展示袋子,她也不知水警找到甚麼,駱表示同意。案件編號:STCC 40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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