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修例唔清唔楚 港府捱轟

【本報訊】因偷拍裙底尋求協助的人在9年間上升22%,有團體指斥當局建議的法例不具體,亦沒有包括常見的「要挾發布私密影像」情況,而相關的罪行實際上極為普遍,亦會對受害人造成長久及嚴重的影響。團體指因應偷拍裙底的問題愈趨嚴重,但當局所建議新訂立的性罪行條文中,在具體應用上未有清楚闡釋,批評法例不能籠統含糊地執行,否則受影響的人士將會相當廣泛,而該條文中亦只「有懲無教」。

遭偷拍裙底 求助9年升22%

明愛朗天計劃督導主任江寶祥表示,在2011年因偷拍裙底問題尋求該服務協助的累積人數只有約53人,佔服務總人數29%;但至去年有關的數字,已增至502人,達到累積求助人數的51%,即在9年間上升了22%。社工彭鳳儀批評保安局提出的立法建議中,沒有就「私密窺視罪」對「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作出界定。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對保安局沒有把「要挾發布私密影像」納入法例表示失望,她指出對受害人而言,被偷拍的傷害源自「恐懼」,而要挾亦是相關個案中最常出現的情況。

「萬能Key」廢武功 逾年法律真空

曾有議員批評政府一直不正視偷拍裙底罪行的法律漏洞,多年來一直「拖拖拉拉」,至前年4月法庭判「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適用於手機偷拍裙底案,「萬能Key」廢武功,政府始「死死地氣」進行立法工作,令過去一年多來,社會一直處於法律真空期,促政府盡快就議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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